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执行报告
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:
按照《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》(财教[2013]236号)及《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财教[2014]180号)要求,2015年度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有6名学生提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,经学院审核符合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,总计资助金额为54000.00元。同时,建立了受助学生明细表,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,妥善保存了相关材料,存档备查。
特此报告。
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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